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 | 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
英文名称: |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STANDARD for clinical nuclear medicine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卫生 >> 放射卫生防护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 >> 辐射防护 |
发布部门: |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发布日期: | 1996-05-23 |
实施日期: | 1996-01-02 |
首发日期: | 1996-05-23 |
作废日期: | 1900-01-01 |
主管部门: | 卫生部 |
归口单位: | 卫生部 |
起草单位: | 上海医科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 |
出版日期: | 1900-01-01 |
页数: | 平装16开, 页数:7, 字数:10千字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临床核医学工作中有关工作人员和工作场所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临床核医学应用放射性核素和药物进行诊断和治疗(不包括敷贴治疗)的单位和工作人员。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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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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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医药 卫生 劳动保护 卫生 放射卫生防护 环保 保健与安全 辐射防护